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翻译:
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
注释:
1. 兼:同时拥有。
2. 舍:放弃。
3. 取:选取。
4. 生:生命。
5. 义:正义,道义。
这篇文章通过鱼和熊掌的选择比喻了在人生中面临两难抉择时,应以更高层次的价值观为导向。鱼和熊掌都是美味,但熊掌更为珍贵,因此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选择熊掌是理所当然的。同样,生命与正义相比,正义更具有道德上的优先性,因此在必要时应该舍弃生命来追求正义。这种思想体现了儒家对于个人品德和社会责任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