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受害人因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身体严重受伤或财产重大损失时,单一的金钱赔偿可能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因此,国家赔偿法允许采取非金钱形式的赔偿,例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措施。这些补充性的赔偿方式能够更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为受害者提供更为全面的救济。
此外,这一规定还强调了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透明度与责任意识。通过明确赔偿标准和程序,不仅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也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法治社会的信心。总之,《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多元化赔偿体系,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求,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立法成果。